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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“买房送老婆”谁人敢买

发表于2014-06-30

新闻背景:“买房送老婆”,近日,四川德阳一楼盘在城区公交站台上打出这样一幅雷人广告。该楼盘负责人表示,广告词的真正意思是“买房子送给老婆”。

@湖北玫昆仑:开发商打出“买房送老婆”的广告,不外乎想让人多看几眼,多卖些房子。这种雷人广告既显得庸俗,又涉嫌违反《广告法》、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等多部法律,哪个消费者敢去买房?

@四川何旭:同样是“送”,过去开发商有“买房子送家具”的广告,等到购房者买了房要求开发商送家具时,开发商却说,你买了家具吗?我们帮你送过去,令人哭笑不得。从买房送装修、送汽车到“买房送老婆”,令人眼花缭乱的楼市促销手段,实则是楼市疲软、开发商黔驴技穷的表现。

@江苏郭元鹏:消费者对类似广告早已见怪不怪了,但监管部门不能见怪不怪。雷人广告就位于闹市区,作为监管部门的工商部门为何不知情?尤其是,广告监管有事前审批、事中监看、事后查处,这么多环节为啥还能让虚假广告堂而皇之出现在大庭广众之下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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